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文件精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
建设地理位置: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交界处;
项目性质:新建;
路线走向:本项目对金沙湾大桥进行拆除后,在原桥位处新建。起点位于金沙江东岸瓦卡镇国道G215线上,然后跨越金沙江,终点位于德钦县奔子栏镇,顺接现状道路。
主要建设内容:路线全长0.287km,桥梁布置2×13+148.2+16.3m,主桥采用钢箱拱桥,桥梁全长196.2m、采用二级公路、40km/h设计,桥梁宽度20m,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设计洪水频率1/100,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总投资:9787.43万元。
工期安排:计划工期24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36-2812332
电子邮箱:527149683@qq.com
联系地址:康定市炉城镇两岔路村榆磨路6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8- 85326535
电子邮箱:1942337583@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B0GUWZWQRNnBF2d9Y1_9Q ;提取码:LLT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