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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GROUP PROFILE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州交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核心供应商入库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供应商的选取、使用、管理,严控招采、经营、廉洁等风险,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保障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权益,现按照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集团字〔2024〕34号)、《供应商管理办法》(集团字〔2024〕32号)等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供应商设立备选库〔包括:施工类(公路劳务协作库、房建劳务协作库、市政劳务协作库、装饰装修分包协作库)、物资设备库(钢材库、水泥库、柴油库、沥青库)〕,特公开征集合格的核心供应商前来参与,特发布公告。

2.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核心供应商库

2.2招标编号:20240621

2.3征集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包段划分

3.1包段划分:共8个包,本次征集以下核心供应商库:

第一包:公路劳务协作库,最多不超过13家供应商。

第二包:房建劳务协作库,最多不超过6家供应商。

第三包:市政劳务协作库,最多不超过6家供应商。

第四包:装饰装修分包协作库,最多不超过5家供应商。

第五包:钢材供应库,最多不超过20家供应商。

第六包:水泥供应库,最多不超过20家供应商。

第七包:柴油供应库,最多不超过20家供应商。

第八包:沥青供应库,最多不超过20家供应商。

注:每个供应商均可对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包段报名,但只允许中3个包段。同一供应商存在3个以上合格包段时,则由征集人确定其入库包段,超过3个包段后,剩余包段不再入库。潜在供应商随时可进行报名。库内供应商家数达到上限后,不再接受报名和审查报名资料,库内供应商家数未达到上限时,满足资格的供应商可进行报名。

4.对供应商的要求

4.1供应商基本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独立法人资格(承诺制);

4.1.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至少三年及以上);

4.1.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4.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4.1.5、具备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签字人是事务所合伙人的证明材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若非主任会计师签字,需提供主任会计师向签字人的相关授权材料)〕;

注:若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则可提供未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和对财务报表真实性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上述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4.1.6、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承诺制);

4.1.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8、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或处罚(承诺制);

4.1.9、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承诺制);

4.1.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1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制)。

注:1.若潜在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则“近3年”是指 2021年6月10日(含)起至提交报名资料日期,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5年,则“近3年”是指 2022年6月10日(含)起至提交报名资料日期,以此类推(下同)。2.近3年财务报表,若潜在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则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报表,若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报表,若潜在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则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报表,若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报表,以此类推(下同)。

4.2、供应商专项要求:

4.2.1第一包:公路劳务协作库

1.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

2.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来至少具有5个公路工程劳务施工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近5年来至少具有3个公路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有金额、类别等要求的,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结算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工程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4.人员配置:(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持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低于2名;(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安全员不少于2名;(1)(2)(3)涉及人员均须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参加养老保险有效材料。(4)技术娴熟工人不少于50人(只需提供人数,无需相关证件及名单)。

第二包:房建劳务协作库

1.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来至少具有5个房建工程施工劳务单项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企业近5年来至少具有3个房建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有金额、类别等要求的,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结算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工程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4.人员配置:(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持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低于2名;(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安全员不少于2名;(1)(2)(3)涉及人员均须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参加养老保险有效材料。(4)技术娴熟工人不少于50人(只需提供人数,无需相关证件及名单)。

第三包:市政劳务协作库

1.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来至少具有5个市政工程劳务施工单项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企业近5年来至少具有3个市政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有金额、类别等要求的,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结算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工程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4.人员配置:(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持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低于2名;(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安全员不少于2名;(1)(2)(3)涉及人员均须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参加养老保险有效材料。(4)技术娴熟工人不少于50人(只需提供人数,无需相关证件及名单)。

第四包:装饰装修分包协作库

1.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来需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筑室内或室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且工程质量需合格;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有金额、类别等要求的,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结算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工程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4.人员配置:(1)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少于1名;(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安全员不少于1名;(1)(2)(3)涉及人员均须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参加养老保险有效材料。(4)技术娴熟工人不少于50人(只需提供人数,无需相关证件及名单)。

第五包:钢材供应库:

1.资质要求:

1.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两年内所生产主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产品合格证、企业相关的体系认证(如有)等;

贸易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钢材厂家相关资料(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家体系认证、产品合格证或材质报告、近两年的钢材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且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生产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第六包:水泥供应库:

1.资质要求:

1.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需提供:

1.2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两年内所生产主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产品合格证、企业相关的体系认证(如有)等;

贸易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水泥厂家相关资料(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家体系认证、产品合格证、近两年的水泥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且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生产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第七包:柴油供应库:

1.资质要求:

1.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两年内所生产主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产品合格证、企业相关的体系认证(如有)等;

贸易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柴油厂家相关资料(企业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家体系认证、近两年的柴油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1.3具备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危化行业的化工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且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生产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第八包:沥青供应库:

1.资质要求:

1.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两年内所生产主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产品合格证、企业相关的体系认证(如有)等;

贸易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沥青厂家相关资料(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家体系认证、产品合格证、近两年的沥青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且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生产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

3.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注:4.2中若潜在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则“近3年”是指 2021年6月10日(含)起至提交报名资料日期,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则“近3年”是指 2022年6月10日(含)起至提交报名资料日期,以此类推,“近5年”按上述规则类推(下同)。

4.3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无低价恶性竞争、诋毁同行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无利用回扣招揽业务的现象。

4.4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道德,无虚假报告、虚假信息、乱收费、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4.5服务时限、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完全满足使用单位要求。

4.6报名资料不得提供如下资料: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承诺的;提供其他虚假资料的。

4.7供应商不得与我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员工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存在利益关系。

4.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库报名。

4.9所有包段均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的管理

入库供应商自愿接受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集团字〔2024〕3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要求摘要如下:

5.1、供应商建库的建立程序及要求:

5.1.1制定方案。由承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公司)依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入库方案(包括入库条件、资格要求、考评要求、禁入要求、入库后否决条款等)

5.1.2发布信息。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各承办单位通过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集团公司招采平台)发布邀请公告建立供应商库,由各承办单位指定专人接收各潜在供应商报名,潜在供应商随时可进行报名。库内供应商家数达到上限后,不再接受报名和审查报名资料,库内供应商家数未达到上限时,满足资格的供应商可进行报名。

5.1.3资格审查。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公司)和评标专家(如需)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评估,优先选取业绩优质、财务状况好、垫资能力强等的单位。

5.1.4库的补充。若实施过程中,相应供应商库不足最低数量或根据实际需要,各承办单位可随时通过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集团公司招采平台)发布邀请公告方式或通过在已报名供应商中进行资格审查后补充增加。

5.1.5结果公告。各承办单位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纳入相应供应商库,并将结果在集团公司网站(集团公司招采平台)进行公告。

5.2、权利与义务:

5.2.1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

5.2.1.1权利:1、按照本办法及后续细则对供应商进行选取、考核、评价、出库等管理;2、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进行履约处罚等,并将相关条款纳入合同;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中标人进行履约管理,并进行履约处罚等。

5.1.1.2义务:1、依法与确定的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2、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3、向中标人提供履行合同的相关资料,并确保其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完整。

5.2.2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5.2.2.1权利:1、依法接受招标人委托,在自身资质许可前提下承担相关业务并按合同规定收取服务费用;2、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干预;3、对供应商库管理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

5.2.2.2义务:1、(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2、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资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3、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4、接受使用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接受使用部门等的监督;5、接受采购人的履约管理,并接受履约处罚等。

5.3、供应商库的考核评价:

5.3.1考评原则分为初次考评、日常考评、年度考评。

5.3.1.1初次考评采用直接审定法。首次进入公司库的供应商均为B级,有以下情形除外:1.公路及房建或市政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供应商,在入库时综合对比业绩、资信、信用等情况,可将考评确定为A 级;2.装饰装修施工资质为一级的,在入库时综合对比业绩、资信、信用等情况,可将考评确定为A级;

5.3.1.2日常考评应实时、动态反映供应商信用的重大改变,并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供应过程中的生产质量、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工作效率、交货、管理能力、安全管理、售后服务、廉洁自律等做出的即时或阶段性评价;

5.3.1.3年度考评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日常生产情况、日常供应情况、总体价格水平、管理能力、安全管理、售后服务、廉洁自律、资金能力等做出的定期评价。

5.3.2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在单笔合作业务结束或一个固定周期(季度或者半年)或一个结算周期(合同周期)结束后,按照《供应商日常评价表》的评价标准和日常评价分工,对本单位所承担的评价内容做出客观评价,共同完成对供应商供应情况的日常评价工作。日常评价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指标。

5.3.3对上年度无交易的合格供应商,不再进行年度评价,信用评级维持不变,但下属公司需不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质量进行考察,进行保供能力风险分析,使其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5.3.4考核结果

5.3.4.1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平均分*70%+年度考核得分*30%;

年度评价、日常评价得分结果具体分值(N)对应的等级为:优秀:N≥90分、良好:90>N≥70分、合格:70>N≥60分、不合格:N<60分。

5.3.4.2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优秀的供应商,评定为AA级供应商(若入库评审时为A级的,获得A级评价后,可提升为AA级);一个年度内年度考评为优秀的供应商,评定为A级供应商;一个年度内年度考评为良好或连续两次日常考评为良好的供应商,评定为B级供应商;一个年度内年度考评为合格或连续两次日常考评为合格的供应商,评定为C级供应商;连续两次获得C级(含年度评价)的供应商,信用评定为D级供应商;一个年度内年度考评为不合格或两次日常考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评定为D级供应商。D级供应商将被纳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

注:不同等级的供应商承接的业务受金额及项目个数限制。

5.4、供应商库的“一票否决”

5.4.1进入供应商库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规定清除出供应商库名单,并将其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入库报名等事宜:

1、在入库后发现供应商其报名资格审查资料中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承诺的;提供其他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发生森林防灭火火灾等事件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4、供应商对招标人、经办人行贿、腐蚀等恶劣行为的;

5、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处罚或处理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6、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7、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串标、围标等情形的;

8、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响应供应商承诺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9、供应商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10、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按照招标人负责部门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记录台账共计超过三次以上的;

11、若摇中单位一个年度内在同一库中累计出现三次放弃承接服务行为的;

12、中选单位承接项目后,应按委托函要求和我公司及时签订合同;如中选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负责部门要将情况及时记录不良记录台账,连续出现两次或累计出现三次(同一库中的工作);

13、中选单位承接项目后,中途放弃委托或转包给其他服务单位的;

14、供应商不得与我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员工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存在利益关系;

1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库报名;

16、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6.征集方式及时间

6.1征集方式:通过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gzzjct.cn/)对外发布公告;

6.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长期有效。第一次入库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历天内(即2024年7月11日),20日历天后发送的报名文件将不纳入第一次审查。(注:满足供应商入库最高数量要求则报名提前截止)。

7.报名申请文件的格式与递交

7.1报名申请文件格式:报名申请文件按附件1:报名申请文件格式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证书、资质证书等资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报名申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7.2报名申请文件递交:1、各包段报名文件电子版均以PDF形式(报名文件PDF名称需注明报名包段及供应商公司名称)发送至下列邮箱:第一、二、三、四包段报名邮箱:3826754380@qq.com,;第五、六、七、八包段报名邮箱:15775239366@163.com。

注:对于已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征集人不承诺其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征集人评审为准。

8.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资料后,由征集人不定期对报名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由征集人经邮箱向各报名供应商反馈入库结果,并在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及更新结果公告。

9. 联系方式

征 集 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第一包至第四包)、邱先生(第五包至第八包)、朱女士

地    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

电    话:13990555040、15775239366、0836-2876665

 

二O二四年六月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州交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核心供应商入库公告附件1.docx

公开征集州交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核心供应商入库公告.pdf


























地    址 : 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电    话 : 0836-287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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